数据质量关乎年度考核成败

来源:中国教师报 时间:2022-01-03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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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即将过去,各类年度考核又开始了。多年来,学校惯用的考核形式是对一个年度的教育教学工作按照一定的模型进行“量化”,以“量化”结果评定教师个人、各职能部门及学校的工作业绩。这种以“数据”为依据的考核方式,因标准化程度高、易操作等特点,应用范围较广。但又因“数据质量”不高,一直以来备受教师诟病。

  以学校对班主任考核为例,许多寄宿制学校对班主任有“六到岗”要求,只要班主任在规定时间“人到了”,这项工作就得到了认可,至于到岗后做了什么、做得怎么样并不在考核范围。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考核也是如此。比如教育局对学校的教科研进行考核,一般会有“发表论文数量”这项指标,学校只要完成规定篇数即可,至于论文写的是什么、刊发论文的期刊是否正规、论文对教育教学是否有用等,并不在量化考核指标范围内。

  要让年度考核的“数据”科学、公平,真正起到通过考核促进教师成长及学校发展的效果,必须重视“数据质量”,用真实、有用、高质量的数据为年度考核提供客观依据。

  提高年度考核“数据质量”,必须摒弃只注重材料、不注重实绩的考核方式。“数据”在哪里?许多数据都在纸堆里,在材料里。而材料里的数据是可以改的,也是可以编造的,因而也是最容易在质量上出问题的。年度考核时要坚守“数据质量”,必须从只注重材料的模式中走出来,深入到教师中,因为教师对教育教学最有发言权;必须深入到学生中,学生的满意度才是教育教学最重要的考量;必须深入到家长中,全方位了解教育教学实绩。

  提高年度考核“数据质量”,必须确定数据的适用范围。以对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例,通用的考核方式是统计教师完成了多少学时,完成学时后的考试分数是多少,只要学时数达标,考试成绩合格,这项考核成绩就合格了。这样考核的弊端在于,要求全体教师学习同一门课程,至于课程内容与教师的工作内容和发展目标是否匹配并不在考核范围内。这种为了数据,不注意数据适用范围的量化考核需要改变。

  提高年度考核“数据质量”,必须让数据真实有效。教育来不得半点虚假,任何一个环节的虚假都会对教育产生破坏性影响。如果提供的考核数据不真实,影响的不仅是考核的公平公正,更会影响教育长远的健康发展。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严肃数据的真实性要求,采取有效手段对数据进行核验,坚决杜绝为了考核而在数据上造假的行为,让每一个为考核提供依据的数据都真实有效。

  年度考核对提升管理水平,激励教师、部门、学校之间“比学赶帮超”具有促进作用。年度考核需要数据的支撑,但考核指标的设置要体现教育实践的真正需要,丰富评价主体的多样性,同时要加强对数据的核验,让数据客观准确、适用有效、真实可靠,用高质量的数据为年度考核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作者吴维煊系江苏省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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