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更大治理效能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时间:2023-01-05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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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自我革命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对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提出了明确要求。纪检监察队伍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派驻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弘扬自我革命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履职,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更大治理效能。

  强化理论武装

  强化思想建设,提升政治素养,是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的关键所在,也是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措施。深入学习、全面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始终掌握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历史主动,把对“两个确立”的深刻领悟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派驻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自我革命精神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紧密结合高校工作实际,坚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著述,加深对管党治党和办学治校的规律性认识与把握,不断提升抓好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想认识与行动能力。

  推进作风建设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的晴雨表。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抓起。当前,高等学校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仍时有发生,有的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的违背师德师风要求,有的侵害师生的切身利益。派驻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严的基调推进作风建设,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常抓不懈的重要任务,以两个“紧盯”巩固夯实作风建设的根基:一是紧盯师生员工关切的热点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和执纪问责,抓常抓长、落细落小,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向上向好发展;二是紧盯高校政治生态,坚持将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通过经常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抓早抓小,常用善用“第一种形态”,将严的基调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以优良的党风不断涵育优良的校风。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开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本身就是一场自我革命。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强化高等教育领域正风肃纪反腐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现实需求。派驻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以推进高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切实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从顶层设计层面促进高校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必须结合学校实际,健全组校沟通协商机制,着力强化“上对下”的监督,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切实落实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派驻监督更加“形神兼备”;必须着力构建“大监督”格局,强化高校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财务等各个监督主体的协同联动,以“全周期”管理深入推进“三不腐”,激发改革创新活力,整体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确保派驻改革取得实效。

  推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新时代坚持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在要求。《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受各种因素影响,高等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中,不规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为了实现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建设目标,派驻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各种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尤其要深入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依规依纪依法规范开展工作,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打铁必须自身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派驻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紧密结合实际,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升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高校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管严治、严于律己,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红廉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党性立德做人、立身做事,自觉抵制拉拢腐蚀和歪风邪气,努力锻造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必须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要始终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完善高校监督体系,建强纪检监察队伍,推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更大治理效能。

  (作者莫坷 韦冬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莫坷系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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