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权责相当引领骨干教师安心乐教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时间:2022-05-13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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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教育报》报道,为规范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养、管理和使用,陕西省教育厅日前通报取消无序流动的70名教师“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等骨干教师称号(资格)。能获得省级各类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无疑是同行中的佼佼者。但无序流动是对机会公平的破坏,并影响教师队伍建设。陕西省教育厅此次向无序流动的骨干教师“亮剑”,很有示范意义。

  评选各类骨干教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客观上加快了不少优秀教师的成长步伐。对于中小学教师而言,能获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各类骨干教师称号,是对自己专业发展水平的一种肯定。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搭建各种平台,为各类骨干教师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机遇。但也要警惕随之带来的学校、地区之间抢夺各类骨干教师的“军备竞赛”。有些经济发达地区通过高薪招聘,引进省特级教师、省级名师、市级名师等骨干教师,造成了一些骨干教师无序流动的现象。

  陕西省教育厅对无序流动的骨干教师严肃处理,是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务实之举。优秀的教师改善自己工作和生活环境的追求应该得到尊重,但流动应该是有序的。现实中,我们不难发现,有些教师把一些高级别的称号和荣誉作为自己跳槽的资本,这样的行为应该纠偏。

  尽管不同地方对骨干教师的称呼和评选方式不尽相同,但体制内各类骨干教师的称号是金字塔型的,越往上名额越少。以特级教师为例,有些省份四年评选一次,全省在职省特级教师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1.5‰,能评上者自然是凤毛麟角。而在特级教师评选中,一般是采用逐级推荐的方式。教师能获得特级教师称号,除了自己要有实力外,也离不开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各类骨干教师称号是对教师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的肯定,也是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的努力方向。现在,不少地方除了给各类骨干教师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发展平台外,还设立了专门的津贴。因此,各类骨干教师应对所在学校和区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承担起“反哺”学校和当地教育的责任。现在,已经有不少省份规定评上特级教师以后必须为所在学校和所在区域服务一定的年限,以避免以前有些教师刚评上特级教师就远走高飞的现象。

  在教育行政部门对骨干教师有了刚性的服务年限要求后,学校在推选优秀教师参加各类骨干教师评选时,可以事先进一步明确教师应承担的责任。当然,学校也应进一步关爱骨干教师,为他们搭建更好的平台,助力他们可持续成长,让他们在权责相当中安心乐教。

  (作者刘波系浙江省宁波市教科所教科员、浙江省青少年舆情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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