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教 夯实依法治教的法律基础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时间:2021-12-30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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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教 夯实依法治教的法律基础

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鸿巍

  关键事件

  今年,教育法治建设硕果累累,依法治教的教育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获得通过,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陆续开始征求意见。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我国愈加重视法治质量,依法治教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积累了诸多经验。在充分肯定依法治教进步的同时,亦要清晰看到和清醒认知影响依法治教的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教育立法层面。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是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在这十六字方针中,“科学立法”是前提。一方面,以良法保障善治,充分发挥依法治教的科学性、规范化作用;另一方面,以良法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行动指南,以促进和实现依法治教的教育法治体系与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立法是有权机关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法律法规的活动,即立、改、废、释并举。科学性、规范性,已成为深化依法治教特别是教育立法的关键要素。依法治教的科学性与规范化,核心在于充分尊重和体现依法治教规律,适应教育现代化的客观发展,制定符合教育规律且具有科学性的规范,以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家长、学校和师生的关切与期待。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多个重要法律法规次第通过修改或颁行。观之这些法律法规,或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尊重并体现规律,构建系统完备的依法治教体系。坚持立德树人,建立健全教育法治规范意在解决“立什么样的法、怎样立法”这一重大命题。4月30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教育法,9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由此而来,依法治教建设全面提速,逐渐凸显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充实了依法治教的法律体系。

  二是适应时代发展,主动适应教育改革发展新需要。改革发展是依法治教的永恒主题及保障对象,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颁行以及家庭教育促进法获通过等,充分回应教育领域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由此而来,从学校教育到家庭教育,及至社会教育、司法教育等,以不同部门法携手并进,进一步夯实了依法治教的立法层次。

  三是提高立法水平,合理设定各相关主体权利义务。2021年度的各项相关立法,与时俱进完善了一系列依法治教的相关制度措施,尤其是风险与责任。由此而来,不断提高了依法治教立法的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了依法治教的实现路径。

  四是坚持群众路线,夯实公众参与的制度化和有序化。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吸收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最大限度地反映各种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为依法治教法律的制定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由此而来,在法律修订制定过程中,广泛向社会征求了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推动了依法治教的民主进程。

  立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环境、理念、方式皆发生着重要变革。三分部署七分落实,如果说2021年依法治教更多的是顶层设计以引领改革,努力使教育立法适应发展变化的现实情况,2022年则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一是加强组织宣传,推动守法用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认真分步落实,落实具体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围绕难点痛点,研拟工作方案,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四是根据各地实际,研定考核标准,因地制宜、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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