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设置 标准开发 多元治理 中国特色学徒制的核心要义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时间:2021-08-18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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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徒制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上世纪90年代初,英国为实现职业教育与学术教育的良性平衡,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推行现代学徒制。2015年致力于实现对职业教育的真正尊重和平等相待,确保学位升级,继续推出学位学徒制,把职业教育延伸到高等教育范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简称《建议》)指出要“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在《建议》的指导下,如何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简称《行动计划》)提出的“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笔者以为确有必要借鉴英国学位学徒制的经验,在专业设置、标准开发、多元治理等方面作出进一步思考和回答,切实满足社会需求,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

  明确岗位能力要求,完善专业管理制度

  学位学徒制实施过程中,英国对企业不同层级与性质的岗位,尤其是专业性高技能岗位的名称及能力均有明确要求,这对我国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具有重要启发意义。

  专业是人才培养的主要载体,实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院校可以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科学技术发展实际,打造应用型核心专业,找准自己的专业定位,突破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过窄过细的弊端,充分进行专业整合,设置覆盖面宽且广的专业,不盲目攀比学术性研究型大学。

  同时,为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催生的新职业(群)需要,国家层面还需适时修订完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构建中专本纵向贯通的专业目录体系,支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加强职业教育体系内各学段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凸显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促进国家宏观管理、行业指导、地方统筹、学校自主设置专业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通过顶层设计以形成教学标准体系的基础逻辑与运行规律。

  强化企业主导功能,开发相应教学标准

  学位学徒制的层级内容主要体现在学徒制标准中。职业标准的开发是一切活动开展的基础。只有梳理了职业能力清单,学校才可以据此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开设课程,以及对学生的学业进行评价。为保证学徒制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英国实施了“开拓者”项目,由雇主主导对学徒标准进行开发。同时,企业在开发学徒标准过程中,需满足政府提出的“保证学徒具有就业所需要的文字和计算能力”,以及所有雇主主导的学徒制标准都必须注重培养学徒包括自我管理、沟通和人际关系技能、解决问题、革新和创造力在内的可转移技能等相关要求。

  因此,借鉴英国经验,一是要形成开发职业标准的意识,为接下来开发职业标准奠定思想和行为基础。二是要梳理职业能力清单,注意体现职业教育特色,避免所设置专业和课程表现出明显的学科化特征。三是要强化企业在职教教学标准或学徒标准开发方面的功能。由企业主导分析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岗位职责,企业与高校代表及教育专家合作,研究承担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行为要求。系统分析同一类别工作不同层级岗位之间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基于企业需求、学生或学徒发展以及适应未来的需求,开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教学标准或学位学徒标准,进而进一步明确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之间的关系,为完善现代职教体系提供改革依据。

  均衡各方主体利益,构建多元治理体系

  学位学徒制的实施给英国政府、企业、高校、学徒等相关主体各方带来实际的利益,其多元治理体系成为学位学徒制进一步发展的动力机制和发展基础。英国政府实施学徒制税政策,形成多方参与的动力机制,同时打消企业为获得专业性技能型人才而不得不提供实习场地的成本效益的顾虑;高校等机构参与学位学徒制,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并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学位学徒不需要缴纳学费,且可获得工资,顺利完成学业后还可获得学位并获得就业能力的提升。

  学习借鉴学位学徒制,重点需要明确学位学徒制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各方主体执行学位学徒制的资格,学位学徒制标准开发者的条件,学位学徒制与普通大学在相同专业标准、教学模式、教师要求等方面存在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等,进而形成多方主体的良性合作关系,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等值融合。

  综上所述,英国学位学徒制既实现了学徒制层次之间的衔接,又实现了学徒制与高等教育之间的沟通,这样的制度设计既满足了不同层次技能培训的实际要求,又为学徒的继续深造提供了可能性。多年来,以学徒制为抓手,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直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为落实《建议》《方案》《行动计划》等最新要求,切实推进产教融合、拉近职业教育与劳动用工制度,势必需要进一步通过高质量的学徒制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通过高层次的学徒制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进而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适应社会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作者吕华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宗诚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所博士后。本文系中国教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建国70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研究”系列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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