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在全市中小学选聘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时间:2023-02-10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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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甘甜 通讯员 钟骏树 刘德福 陈小兵)近日,江西赣州市教育局联合市卫健委出台相关文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选聘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切实加强新时代校园卫生工作,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学生健康素养。

  据悉,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将从全市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接受卫生健康部门、教育局的共同管理和指导,在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参与讨论和制定中小学校年度卫生健康管理与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指导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实施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和学生健康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抓好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心理健康、环境卫生等工作。同时,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还要落实“六个一”,即每学期至少一次参与研究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健康教育课程设置、健康学校建设、传染病防控和常规工作落实情况等工作;每季度至少一次到学校现场指导学校健康卫生工作;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教师健康教育培训辅导;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家长学校”家庭健康教育讲座;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期学生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每学年向学校提交一份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按照就近原则,在卫生健康部门推荐的“卫生健康副校长”备选名单库中聘任,由各学校颁发聘任证书。

  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三年一聘,可连聘连任,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如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任期内工作变动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做此项工作,可进行调整。受聘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和担任的职务,派出单位应大力支持,参加学校的工作或活动,应纳入所在单位工作量。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实行年度考核评价,每年由聘任学校出具鉴定意见,报卫生健康部门考核,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作为职级晋升等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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