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观察:毕业人数创新高 全力以赴迎“大考”

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2022-05-15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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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9日,教育部启动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求职关键期间,哪些政策措施加码助力毕业生就业?当前,促就业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仍存哪些难点?又如何破解打通?

  全方位向就业市场释放“红利”

  据教育部数据,2022届全国高校毕业生较往年的总量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当前,高校、地方政府、网招平台、用人单位等多方主体积极响应中央部署,向就业市场释放“红利”、投放“工具”,全力促保高校毕业生就业。

  记者了解到,近期,各地方、各学校在第一季度系统实施“万企进校”“精准帮扶”等措施基础上,重点加强了高校校长书记访企拓岗促就业工作力度。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余颖告诉记者,4月以来,该校书记、校长纷纷下市州、进企业,深入挖掘更多高质量的就业岗位。

  各地方政府积极落实稳就业主体责任措施也取得一定效果。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年全省事业单位提供不少于6.8万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贵州省支持贵阳贵安深入开展2021—2022年“筑人才·强省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拿出13.8万个岗位吸引高校毕业生落户省会。

  记者了解到,5月9日至15日的“就业促进周”期间,全国各地各高校计划举办超1.5万场招聘会,累计提供超80万个岗位。在多方积极应对“就业大考”的背景下,目前能反映就业状况的签约率与去年同期持平。

  “拦路虎”仍有不少

  记者调查发现,促就业相关政策措施普遍见效的同时,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仍存在诸如部分岗位供需失衡、隐性学历歧视、部分促就业政策落实不力等问题。

  记者走访了多地校园招聘会、人才市场,发现人岗供需不平衡、求职冷热不均等问题仍较明显。有高校负责学生就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部分高校专业设置不够科学,比如一些学校的旅游专业学生,在就业市场上常年供大于求,学校却对此不做调整。此外,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州、区县的用人企业仍会遭遇“一人难求”的尴尬。专家表示,除地区、行业经济发展程度差异、求职者“预期失衡”等原因之外,失衡的原因也与一些促就业优惠政策的普惠性不足有关。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受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影响,不少企业仍旧处于“低谷期”,招聘积极性受到明显影响,部分行业裁员意愿较强,这也影响到就业市场上优质岗位的供需平衡。

  一些地方招聘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隐性学历歧视。记者发现,近日浙江省某地的一项招聘“限定名校生”,应聘其中基础岗位都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全国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QS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前100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一些用人企业存在落实促就业政策不力或敷衍应付侵害毕业生合法权益的情况。南京一位高校毕业生郭同学告诉记者,自己不久前获得上海一家企业的录用意向,疫情期间学校也按教育部等主管部门要求提供全程线上“云签约”服务,但该企业却以对“教育部门提供的线上签约不熟悉”为由,要求自己一定要寄送纸质版三方协议,但当地快递业务因防疫需要暂停,自己因此错失了工作机会。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毕业生就业心态“求稳”趋势明显,普遍对作为各项促就业政策保障重点的“应届生”这一身份非常重视。但有部分企业为敷衍应付相关促就业措施,会在与毕业生签完三方协议后不久就毁约或辞退,导致毕业生白白失去“应届生”的身份,损害其合法权利。

  答好“大考”卷仍须多方发力

  专家表示,当前全国各层次针对高校毕业生的稳就业促就业政策措施影响较大、成效明显,有关部门及各方主体应着力破解打通局部难点堵点,将其转化为后续就业潜力增长点。

  有中小民营企业负责人建议,出台明确针对中小型民营企业的人才招聘支持政策,提升企业就业吸引力,合理减轻企业运营负担。

  针对招聘中的隐性学历歧视问题,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指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5月1日实施的职业教育法也明文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

  他建议清理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专门面向所谓名校招聘的行为,审查学历招聘门槛是否合理,并依法追究实施学历歧视的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有关专家建议,推行促就业政策措施期间应加强劳动执法监督,切实保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同时应加强求职技能培训与就业预期引导,为毕业生树立更加科学、理性、健康的就业观。

  (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骆飞、郑天虹 参与记者:陈席元、萧海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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